现在许多大型的活动都需要到相关部门去报批,所以不管是大型活动策划公司还是活动的主办方,我们都应该去了解一下举办大型活动的报批手续以及流程,活动报批是活动策划公司与活动主办方共同的事,所以双方要互相配合,才能使活动报批顺利完成,活动报批也是能举办大型活动的前提。以下是关于3000人的活动报批涉及到的手续与流程。
一、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活动举办前20日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预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向活动举办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提出申请;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向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
三、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7天内向申请者作书面说明。
1、在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后,承办者和场地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章。
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承办者进行整改,并向其传发《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
3、需申请者补充或修改材料的,应当向申请者下达《大型群众性活动补充/修改材料通知书》。
4、在演出活动举办前24小时,公安机关要向承办者出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或《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四、相应法律责任
a、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c、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为大家分享的举办3000人以上大型活动策划的报批手续及流程,有需要做大型活动报批的不妨先提前参考。